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的通知
院监评〔2021〕16号
发布时间:2021-07-09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NaN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着力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融合,推动课堂革命,现组织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院校两级教学督导、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本次教学大纲专项检查范围为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使用的教学大纲。各教学单位完成对所有教学大纲的全面检查,学校检查以抽查形式开展,各类型课程全覆盖,重点检查新开设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三、检查标准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检查要点分8个方面、12(14)个观测点(0BE模式课程教学大纲14个观测点),涵盖结构框架、基本信息、主要任务及目标、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考核及评价、教材及参考书目、审签手续。详见附件1。
四、评价结论及应用
1.每个观测点按A、B、C三个等级评定,A代表“优秀”,B代表“符合要求”,C代表“不符合要求”。评价为“C”的项目须写明存在的具体问题。
2.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评价结论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
优良:大于等于9个(OBE模式10个)观测点为A且无C级观测点。
合格:无C级观测点,评价为A的观测点小于9个(OBE模式9个)。
不合格:存在C级观测点。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公布。
四、检查流程
1.教学单位自查。开课单位依据评估指标,对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逐项自评,并将教学大纲电子版于2021年7月15日前交教务处,自评结果汇总(附件2)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学校组织评审。7月20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评估专项组培训并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建议,反馈给教学单位修改完善。
3.教学单位整改。教学单位依据学校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的教学大纲方能投入使用。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要点
2.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情况汇总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