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院教〔2021〕40号


发布时间:2021-07-02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9〕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诊断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学校拟于7月10日-15日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套资料,包括:

1.学生资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外文文献翻译、中期阶段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答辩审批表、毕业答辩记录表、答辩评分表、成绩评定表等;

2.专业资料: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选题统计分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达成度分析表(按自然班,OBE模式)、毕业设计(论文)达成度评价表(按专业,OBE模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

二、检查标准(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7月9号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自查;7月10日起,学校根据参与检查的校内、外专家时间,模拟评估专家检查方式,依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随时随机调阅抽查资料。

2.检查人员对学生资料、专业资料分别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附件3),对照检查标准,根据每套资料中各项材料的检查质量情况,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每个学生的学生资料、每个专业的专业资料进行总体评价。没有问题的,评价为“合格”,存在1-2个问题,评价为“基本合格”,存在3个及以上问题的,评价为“不合格”。出现以下两类问题的,一律按“不合格”进行评价:(1)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任务书课题内容不明确,具体要求不具体,撰写内容不符合撰写规范;设计(论文)工作量不足,字数不达标;成绩评定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相符;设计(论文)存在大面积抄袭或与他人雷同等。(2)材料出现严重形式规范问题,如课程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在不同资料中不一致;不同学生教师评语雷同;不同材料签字时间相互矛盾,存在逻辑错误等低级错误的;专业资料缺项等。

3.检查组按“合格”为“5分”,“基本合格”为“3分”,“不合格”为“0分”,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料、专业资料评价情况进行计算,按学生资料汇总得分/抽查学生人数*80%+专业资料汇总得分/抽查专业数*20%,计算各学院检查结果评分。

4.学校对检查评分结果排序情况在学校内网公布,并根据结果确定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先进单位,本次检查结果同时作为2020-2021学年度学校教学单位工作考核“7.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标的直接考核依据。

 

附件:1.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标准

     2.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学生资料检查记录表

     3.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专业资料检查记录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7月2日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