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评建支撑材料提交与接收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10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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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启动评建支撑材料建设工作的通知》(院评建〔2020〕5号),2021年1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第一期支撑材料,主要观测点责任部门须另提交各观测点综述。现将材料提交及接受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观测点材料统筹单位即观测点综述撰写单位对本观测点材料及综述负责,统筹单位须对材料责任部门提交的材料质量把关; 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级建设材料指导目录》所列目录仅为指导性参考目录,各职能部门应结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对逻辑上应有的材料而实际缺失或目录未列的材料进行补充、对现实开展的工作与指导目录所列的名称类目不一致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等; 3.支撑材料的作用是对学校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进行支撑和佐证,各单位材料建设务必与所报状态数据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不一致之处需要补充说明); 4.现有材料无需装订成册,可用长尾夹等整理,方便后期删减补充; 5.各观测点盒内材料须按照《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收集与整理规范》(院评建〔2020〕4号)要求提供材料目录; 6.支撑材料及观测点综述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把关,材料目录、观测点综述纸质版及《武昌首义学院评建材料推迟完成约定表》需经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确定后方可提交评建办。 附:40个观测点材料统筹(综述撰写)部门一览表 评建办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