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估的通知
院监评〔2021〕28号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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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教材进课堂,促进教材选用及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配套教材(教学参考书、案例集、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以及非正式出版的讲义等,由各开课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评估)。 二、评估依据 《武昌首义学院教材评估实施办法》(院监评〔2021〕19号),评估标准见《武昌首义学院教材评估标准》(附件1)。 三、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分教师和学生评分、教学单位自评、学校复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教师和学生评分(2021年12月13日-25日) 教师和学生评分由各开课教学单位组织,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师评分以个人为单位,对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材进行打分,并填写《教师评估量化评分表》(附件2);学生评分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期所上课程的教材进行打分,并填写《学生评估量化评分表》(附件3)。各教学单位负责回收和统计教师及学生的评分结果,按要求报监评中心。教师评分、学生评分的计算方法: 某门课程教材“教师评分”为参评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某门课程教材“学生评分”为参评班级评分的平均值。 参加教材使用情况评估的学生人数不少于使用教材学生人数的50%,参加教材使用情况评估的教师人数不少于任课教师人数的90%。 (二)教学单位自评(2021年12月26日-31日)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评审组,评审组以教师和学生评分结果、教材出版时效性、获奖情况等为依据,报送《教学单位自评结果及相关材料》(附件4),形成本单位教材自评结果。 (三)学校复评(开展时间根据自评结果另行通知)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学校评审组,学校评审组对各教学单位本学期使用教材,按10%-15%的比例进行抽查复评,被抽查教材的评估结果以学校复评为准。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监评中心报送自评材料,包括: (一)教师和学生评分结果 教师评分结果文件统一以“xx学院(部)+xx姓名+xx工号”方式命名,学生评分结果文件统一以“xx课程名称+xx班级名称”方式命名。材料报送时,采用“xx学院(部)+教师和学生评分结果”为文件夹,将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监评中心陈蕾老师邮箱。 (二)教学单位自评结果报送 教学单位自评结果及相关材料(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交至监评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监评中心陈蕾老师邮箱。 五、结果处理 对教材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教材进行全校通报,不合格教材不得再进入课堂。 本次教材评估工作设优秀组织奖1-2个,监评中心通过对参评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合自评材料报送时效及质量,对自评工作组织效果突出的单位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并给予奖励经费2000元。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教材评估工作有利于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单位应督促师生积极参加,确保教材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严密组织。各教学单位要按要求进行表格发放、回收、汇总、上报,全体师生要本着对学校建设发展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教学单位评审组要认真完成教材自评工作,确保教材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 1.武昌首义学院教材评估标准 2.教师评估量化评分表 3.学生评估量化评分表 4.教学单位自评结果及相关材料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