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度同行评教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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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院监评〔2020〕13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统计汇总本学年度同行评教情况,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0-2021学年度同行听课次数统计表》和《2020-2021学年度同行评教情况汇总表》的电子及纸质版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评估对象:承担本学年普通本、专科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2. 根据《方案》第四条之“同行评教的评教组织实施”,汇总统计各类教师本学年度进行同行听课的基本情况,并填写《2020-2021学年同行听课次数统计表》。同行听课评价表以听课教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归档。其中学院自有教师应完成听课任务两次及以上并且有被其他同行(含学院领导)听课两次及以上;外聘教师需要被听课两次及以上 ,鼓励外聘教师参与听课,但不强制要求听课次数。其他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次数请按照《方案》执行。监评中心将在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时对同行听课归档材料进行抽查,并将统计、抽查结果作为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相关指标考核依据。 3.根据本学年度实际上课的教师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麦可思教学管理平台数据基础上,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度同行评教情况汇总表》。该评价表中的“总评分”为教师同行评教得分,可由教学单位根据本学年教师听课得分或等级,结合实际情况,给出综合评分作为老师的总评分。各教学单位应注意根据教师实际教学质量,真实、客观且有区分度的评定学院教师总评成绩,杜绝恶意评分、分数普遍过高等情况。 4.校内教学督导在完成监评中心布置的督导听课任务之外,还须完成本教学单位内同行听课任务,此两项听课任务不得重复统计。 5.为充分发挥同行评教的激励作用,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院监评〔2020〕13)号要求,对本单位同行评教结果进行单位内公示。 6.同行评教成绩为计算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综合成绩的必要项目,凡缺少此项成绩的教师,学校对其教学质量综合成绩不予评定。教学质量综合成绩是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单位了解教师队伍教学水平的有效参考依据,不作为评定职称、奖励的必要条件,请各教学单位注意切实公平合理的评定同行评教成绩。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