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的通知

院监评〔2024〕18号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院教〔2021〕14号)、《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院教201945,以及《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教学管理的通知》(院校企〔2023〕1号),现拟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结课的新开课、开新课课程以及企业课程进行质量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根据教务处审批的新开课、开新课课程,以及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校企合作专业由企业教师承担的企业课程,具体名单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发布。

二、评估方式

1.新开课评估以各教学单位自评为主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教师校级督导跟踪听课情况、学生评教排名情况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召开评审会,结合专家督导跟踪听课情况及学生评教情况,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课程教学资料(含课程PPT、教案、学生课程考核资料等)进行质量评估,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新开课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1,评估结果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月27日前上交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陈蕾老师邮箱:312933237@qq.com。

2.开新课课程、企业课程评估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组织开展

1)教学单位自评:各教学单位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组织开新课课程、企业课程评估自评。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表》(附件3)、《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件4),经系(教研室)评议、教学单位审核签字盖公章,于9月27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陈蕾老师邮箱:312933237@qq.com。同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课程教学总结、教材(封面、目录)、课程资源(案例库、试题库、微课、教学视频等)、课程考核资料(课程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成绩单、课程达成度评价表、课程达成度分析表、课程持续改进意见审核表等)等。支撑材料按观测点装盒,与自评报告一同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02室)。

2)学校评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六周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评审会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部开新课课程、根据教学质量抽取部分企业课程进行校级评估:

评审会前评审专家审阅各课程支撑材料;

评审会上,各课程负责人对本轮课程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课程定位与目标完成情况、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课程队伍建设情况、课程教学质量(课程考核情况、各类听课评教情况等)),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评审专家结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对开课课程跟踪听课情况,教学单位自评情况,审阅支撑材料情况以及课程负责人现场汇报情况,给出评估意见。

三、评估结果反馈及处理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开新课、企业课程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反馈至教务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对新开课教师教学质量不合格的,教学单位应调整任课教师;对开新课课程、企业课程评估不合格的,由教学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进入下一轮实施。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新开课自评结果汇总表

      2.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表

      4.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

         武昌首义学院

2024618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