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院监评〔2020〕22号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院监评〔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学年度本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原则上全校所有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6年内必须进行一轮本科专业评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20-2021学年度评估工作。

2.2020-2021学年度为首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已获批武昌首义学院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必须纳入首轮评估范围。

二、评估方式及依据

本科专业评估根据“办法”执行,评估内容包括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课程体系、培养效果与社会声誉、持续改进6个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具体见《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评

1. 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工作组,对照《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受评专业开展专业自评。

2.受评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专业简况表》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审核。

3.受评专业将《专业简况表》、支撑材料(含目录)等分类整理,集中上交所在学院,准备接受学校评审。

(二)学校评审

1.根据学院提交的受评专业名单,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通过从专家库抽取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专业评估组,并对评估专家及受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审阅专业简况表,对于新建专业,重点审查其基本办学条件是否具备,教学规范和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对于人文社科专业,重点审查其实现学生基本思维训练的途径与效果;对于工科专业,重点审查其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途径与效果。

3.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委派专家组到评估专业开展实地考察活动,采取专家集中审阅材料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考察流程包括专业负责人汇报(须使用PPT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专家查阅支撑材料、问询、参观等。

(三)结果反馈

1.专家在全面深入考察基础上,形成个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估结果,最终形成专业评估报告。

2.评估结果经学校审议后,由学校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在5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二级学院,如果二级学院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出申诉,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整改落实、持续改进

二级学院负责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专业,组织认定为合格的专业将改进计划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促进质量的持续改进;自评估结论发布起,专业还需每两年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交专业改进报告。

评估结论为“不通过”的专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交学校讨论是否限制或停止招生;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于下学年进行复评,若在复评过程中结论仍达不到通过标准的,则提交学校讨论是否限制或暂停招生。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并将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专业简况表和2020-2021学年本科专业评估汇总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1份)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监评中心(行政楼202室),电子版传监评中心黎静老师(QQ:804682407)。

2.扎实开展自评工作,规范引导专业建设,进而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做好支撑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做到齐全、完整和规范有序,为专业评估提供有力支撑。

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次专业评估工作。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专业简况表

     3.2020-2021学年本科专业评估汇总申请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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