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校级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4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院监评[2020]22号),各单位已完成申报工作,学校拟启动本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校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流程

1.成立专家组:(1)参评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推荐1名校外专家;(2)监评中心从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抽取专家库专家与校内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对参评专业开展评估。

2.资料初审:监评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评估专业《专业简况表》进行初审。

3.现场汇报:专家组赴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须使用PPT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汇报内容主要围绕专业评估指标点(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培养体系、培养效果与社会声誉、持续改进等)。

4.现场考察:专家组对参评专业开展全面考察,包括查阅支撑材料、问询、参观等。

5.综合评议: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形成个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后,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估结果,最终形成专业评估报告。

二、评审工作安排

所有参评专业原则上5月7日之前完成校级评审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推荐校外专家和确定拟参评时间等(模板见附件1)以及拟定现场评审安排(模板见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提交至监评中心黎静老师。监评中心将按照学校专业评估整体工作安排,确定各参评专业校级评审时间。

三、其他

1.支撑材料准备:参照《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院监评〔2020〕22号)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按照“考察方式”整理和准备支撑材料,并根据“一级指标”对支撑材料进行分类装盒。

2.本次专业评估专家评审费用由学校监评中心统筹安排,现场评审会务安排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落实。

3.专业评估合格是申报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校级评审计划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本科专业评估校级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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