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行教师评学制度,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评学活动。为确保教师评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师评学的目的

1.构建教与学双向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奋刻苦学习,追求进步,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意志品质。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因材施教,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教师评学组织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监评中心)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工作由监评中心负责。

2.教师评学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学期末开展并且通过网上进行。由任课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在评学系统开放期间,教师采用在线问卷评价的方式,给本学期授课班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每学期第15周左右,教师须在网上评学系统完整回答评学问卷,并自愿提出相关建议。

3.由各教学单位查看、统计、汇总本单位教师评学的结果,并及时向相关班级反馈意见。同时,评学结果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后,及时报送监评中心。

4.监评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教师评学问卷回答情况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分析后,撰写学校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同时报送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今后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参照依据。

三、教师评学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1.监评中心制定《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见附件),指标体系包括10项要素,每项指标10分,共计100分。

2.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指标按非常符合、比较符合、基本符合、比较不符合、非常不符合五个等级打分,其中非常符合=10分;比较符合=8分;基本符合=6分;比较不符合=5分;非常不符合=4分。

3.核算第1-10题项的总分为教师对班级评价的总评分。所有任课教师的总评分的平均值为该班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960分为差。

四、教师评学工作的要求

1.评学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评学指标体系,统一认识,明确目的,确保评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位任课教师应本着对学校和学生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学工作。

3.合班课的任课教师应分别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价。

五、教师评学结果的使用

1.各教学单位针对教师评学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反馈教师评学情况,与学生共同探讨提高学习成绩的办法和途径。

2.教师评学结果同时将反馈给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作为班级考核依据和学校有关评先、评优活动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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