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借助于信息化评价手段,推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度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方位保障的教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一、评估目的

1.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2.为广大教师自觉钻研业务,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供反馈信息。

3.为学校管理部门全面、准确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供有效教学信息。

4.为教师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提供合理的依据。

二、评估对象

承担我校普通本、专科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三、评估模式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分为结果性评估、阶段性评价及即时性评价三类:

(一)结果性评估: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监评中心)组织开展,评价问卷由学校统一制订发布,以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分形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水平,按评价主体分为学生评教、领导评教、专家督导评估、同行评教四类。

(二)阶段性评价:教学单位在学期中组织开展,评价问卷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订发布,评价结果可以帮助各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了解前一阶段教学状况及时进行针对性改进。

(三)即时性评价:教师在授课学期主导完成,评价问卷由教师自行设计发布,评价结果可以帮助教师随时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改进教学效果。

四、评估的组织管理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审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研究、处理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要负责结果性评估工作的开展,包括制订评估方案、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发布评估通知、开展评估工作宣传动员、协调解决评估中出现的问题、统计评估数据、发布评估分析报告、反馈评估结果,对各教学单位评教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对评教成绩偏低的教师进行跟踪督导与评价。

3.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主要负责阶段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包括制订评教方案、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发布评教通知、开展评教宣传动员、组织学生评教、统计评教数据、发布与反馈评教结果等。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阶段性评价。

4.任课教师负责即时性评价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组织学生评教、根据评教结果有针对性改进教学等。即时性评价贯穿教学过程始终,32学时及以上的课程一学期不少于2次(平台不限)。

五、结果性评估实施方式

结果性评估按评估主体分为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督导评教、领导评教四类:

学生评教对象为所学课程,主要对每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学习收获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完全符合、符合、基本符合、基本不符合、完全不符合的等级评定。

同行、专家督导、领导评价对象为教师,主要对课程思政实施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等级评定。

(一)学生评教

1.评教时间

学生网上评教每学期一次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第10周左右(评价对象为即将结课的短学时课程),第二批安排在第18周左右(评价对象为第一批未参评的所有课程)。

2.评教标准

学生网上评教指标体系,按课程类别分为理论、实践、体育三类(详见附件1-3),每类设立若干测评指标。

3.评教的组织实施

(1)监评中心统一布置、安排和协调全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提供学生网上评教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学生网上评教指标的制订、修订与完善;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对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监评中心发布的评教时间,结合本单位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情况,确定各专业学生的评教时间后,报监评中心统一协调;同时负责对本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和过程监控。

(3)学生网上评教原则上要求授课班级的所有学生都应参与,按单个课堂统计,学生参评率达到80%及以上的为评教工作有效课堂,否则为无效课堂。每学期各学院评教工作无效课堂数不得高于本院当学期总课堂数的5%。学生网上评教有效课堂率作为学校对学院学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4)学生要本着对教学质量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与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或恶意打分,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并建议学院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4.评分统计

学生网上评教测评分统计方法:

(1)任课教师单个课堂评分:任课教师该学期该课堂全部参评学生测评分,除去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剩余90%测评分的平均分;

(2)任课教师某门课程评分:每位教师一学期所教授某门课程的所有单个课堂有效测评分的平均分;

(3)任课教师学期综合评分:每位教师每学期所教授的所有课程的课程评分平均分;

(4)任课教师学年综合评分:任课教师两学期学生评教综合评分的平均分。

(二)同行评教

1.评教时间

同行评教由监评中心统一发起,评教时间为第3周-第18周。

2.评教标准

同行评教指标体系,按课程类别分为理论、实践、思政、体育四类(详见附件4-7),每类设立若干测评指标。

3.评教组织实施

(1)同行评教听课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分配,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听课任务,保证每位教师(专、兼职)每学年均被听课2次以上;

(2)专任教师必须保证每学期对其他同行教师随堂听课2次以上;

(3)教学单位原则上要求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6次以上,分管教学的单位领导每月听课2次以上。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应统筹安排对本系(教研室)所属教师的听课任务,原则上保证每学年每名教师至少被本系(教研室)领导(含系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听课1次以上;部分教师人数较多的系(教研室)听课任务可由教学单位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三)专家督导评估

专家督导评教主体为武昌首义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校外专家和校内教学督导。

1.评估内容

校外专家和校内督导评估对象原则上覆盖本学年有任课任务的全体教师。在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以下重点专项考察:

(1)申报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

(2)教学研究基金项目、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验收评审,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日常教学运行质量评估;

(3)实践教学环节专项检查(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验、实训、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等);

(4)教学单位特殊需求的专项评估(如新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单位同行评教排名后10%、学生网上评教排名后10%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

(5)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的其他专项评估。

2.评估组织实施

(1)监评中心负责安排联系校外专家、校内督导,沟通各专项评估事宜,并于每学期初将教学评估任务发放给专家督导;

(2)专家督导根据听课和教学工作检查情况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定期将评估结果汇总报监评中心;

(3)监评中心将专家评教情况进行汇总,并作为各专项评估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参考。

3.评估标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评教体系按课程类别分为理论、实践、思政、体育四类(详见附件4-7);其他专项评估体系参照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四)领导评教

1.评教时间

领导评教由监评中心统一发起,评教时间为第1周-第18周。

2.评教标准

领导评教指标体系,按课程类别分为理论、实践、思政、体育四类(详见附件4-7),每类设立若干测评指标。

3.评教组织实施

领导随机听课由监评中心统一发起,采取随机听课评教形式,具体要求: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4次及以上,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月听课2次及以上。其中,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至少2次;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至少1次。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学生处、校团委、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4次及以上,其他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2次及以上,具体由监评中心协调实施。

(五)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评分统计及等级确定

1. 评分统计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分每学年统计一次,各部分比例为: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分(100分)=学生网上评教学年综合评分(40%)+专家督导及领导评教分(30%)+同行评教分(30%)。

2.等级确定

根据每学年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分以及综合测评分在本单位的排名情况来衡量每学年教师的教学质量水平,确定教师该学年教学质量等级。

优秀:综合测评分≥90分,且在本单位排名前30%。

良好:85分≤综合测评分<90分,或综合测评分≥90分但在本单位排名未进入前30%。

合格:80分≤综合测评分<85分。

不合格:综合测评分<80分。

六、阶段性评价实施方式

(一)评价主体

阶段性评价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教学单位质量管理员发起,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阶段性评价(可安排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

(二)评价内容及要求

评价问卷发布工作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提供期中评价问卷模板以及指标库,可直接引用,也可以根据各学科特点由各教学单位自己设置评价问卷。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发起评价并通知学生进行参评,在平台“统计分析”中查看评价结果,并做好检查改进。参评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七、即时性评价实施方式

即时性评价由教师本人发起,评价时点不定,即评即改。各教学单位质管员在学期初通知每一位上课的老师及时开展随堂及时评价,充分了解学生需求,发掘自身不足,从而达到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随堂评价使用平台不限,教师应做好评价改进过程材料归档工作。

八、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处理

(一)结束性评估结果使用

1.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使用

任课教师学生评教综合评分由教务处每学期反馈至各教学单位,为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参考信息。学生评教学期综合评分在本单位排名后10%的教师,监评中心将在下一学期安排专家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

2.同行评教结果使用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同行评教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教学质量保障专项会议交流讨论同行评教情况并落实持续改进。同行评教的组织实施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列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

3.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分的使用和处理

监评中心每学年根据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分的高低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对教师进行排序,并在适度范围内公布。

各类结果性评估结果由监评中心反馈至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用于各类职称评定、奖励评比及项目申报,具体使用方式由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解释。

(二)阶段性评价和即时性评价侧重教学改进而非教学考核,一般不做计分评估。

(三)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教学质量平台,查询各类评价情况和结果,了解学生的感受和需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四)学生评教结束后,评估中心总结评教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发布评教分析报告,并将评价结果和分析报告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对评教结果较差的教师进行跟踪,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九、评估过程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各类人员听课在平台评分反馈的同时,应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学校整体评估分析报告、领导听课记录材料、专家督导听课记录材料等由监评中心统一整理归档;阶段性评价材料及整改情况、同行听课记录材料等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归档整理;及时性评价材料由任课教师负责归档整理。

十、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原《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院教〔2016〕25号)废除。

附件:

1.武昌首义学院理论课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2.武昌首义学院实践课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3.武昌首义学院体育课学生评教指标体系

4.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思政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思政)

5.武昌首义学院教师理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6.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实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践)

7.武昌首义学院教师体育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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